北京市所有残疾儿童均可享受生活补贴福利。《北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近日公布,市民政局和市残联近日对该政策进行解读,非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首次纳入政府补贴范围。
补助范围扩大标准提高
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生活补贴”福利的均为困难残疾人群体,但是北京市结合实际情况,对补贴范围进行拓展,首次将非低保、非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儿童纳入了补贴范围,这也就意味着非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孩子,根据残疾程度可获得每月200元到300元的补贴。
该政策实施后,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非低保低收入但个人稳定性收入低于低保水平的残疾人以及民政部门管理的重度残疾人、其他残疾儿童等6类人均纳入补助保障范围。
除补贴范围扩大外,补贴标准也有大幅度提高,由以前的每人每月100元,提至最高可享受本市低保标准——也就是800元。比如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精细区别残疾等级和类别后提高至400元、320元两档;就业年龄段内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中轻度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200元。
补贴采取自愿申请原则
据悉,该政策的补贴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由于第二代残疾人证具有“一卡通”功能,补贴将直接打入卡中,符合条件的本市残疾人,可以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残疾人补贴采取自愿申请原则,由残疾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根据政策规定,残疾人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申请的,补贴从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发,最早可从2016年1月1日起计发;在2017年1月1日之后提出申请的,补贴从递交申请当月起计发。
目前有残疾人99.9万
根据人口普查估算,目前本市有残疾人99.9万人,涉及260万家庭人口,来自北京市残联的消息,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有48.5万人。该政策实施后,本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困难残疾人群体生活补贴福利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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