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截至2016年底,全国99%的县(市、区)建立了此项制度,各地按照1名督学负责3至5所学校的标准,为每所中小学校配备责任督学,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为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发挥了重要作用。
几年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各省(区、市)相继出台有关政策规章,为全面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教育部先后在广东省深圳市、上海市和北京市连续3年召开现场会,明确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要求,推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持续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深入开展。为促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整体质量的提升,2015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启动了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建设,截至2016年底,共有28个省(区、市)的388个县(市、区)申报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经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首批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已初步认定。
目前,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服务教育改革发展的作用日益显现。各地在全面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中,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为重要抓手,不断推进管、办、评分离的教育治理体系建设;责任督学针对问题对学校提出整改要求,学校按照督导意见进行整改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地方政府明确把整改结果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依据,促进了教育治理方式转变。二是规范了学校办学行为,促进了学校内涵发展。责任督学针对教师和学生管理、校风学风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实施全方位跟进,对学校办学情况实施多维度指导,诊断和改进相结合,规范了学校办学行为;责任督学通过随堂听课、现场评课和访谈走访等,对课程设置、教育教学和课业负担等进行督导,督促学校推进教学改革,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三是提升了教育满意度。责任督学大力开展校车安全、营养餐改善计划、教师有偿补课、校园欺凌等系列专项督导,聚焦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现实问题,实现了“哪里有教育问题,哪里就有教育督导”。四是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呈现新局面。各地普遍建立督学管理制度,专人专职负责管理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范督导工作流程,教育督导有法可依的局面初步形成;各地不断强化督导成果的运用,促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质量提升。五是为推进教育督导队伍整体建设提供动力。目前,全国26万所中小学校配备了10万余名责任督学,平均每3所学校配备1名督学,一支活跃在学校的督导“常规军”基本建立;全国近三分之一的县(市、区)借鉴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成功经验,建立学校视导员制度,强化了校内督导体系建设,完善学校内部的教育督导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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