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坚克难 注重实效 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教育部副部长 刘利民
教育部始终把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作为重大的政治责任全力推进,既注重从源头上治理教育乱收费,又注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这次会议将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纠风工作专项治理的重点进行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2012年,我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破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难题。在进一步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上,2012年2月,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联合下发了《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下一步将重点抓好这一文件的贯彻落实:一是制定实施细则。督促各省(区、市)在5月底前制定出台治理择校乱收费的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师资流动、学区设置、学籍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二是分解目标任务。针对文件中提出的量化指标,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专项计划,3年内将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减少到10%以下,将优质高中招生名额以不低于30%的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初中。三是加强重点地区督办。重点对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计划单列市择校热点学校的“小升初”环节进行指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重点督办;对于学校办的“占坑班”、跨区域招生、升学考试等问题,坚决予以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切实规范捐资助学行为。坚决取消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的捐资助学行为,对此将一律按“小金库”处理办法严肃查处,并进行行政问责和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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