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小学生减负“十项军规”,并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
小学生不留作业取消百分制
昨天,教育部新拟定的《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征求意见稿)将在全社会公开征询意见。从内容看,本次“十条规定”的要求非常严格。
招生不依据任何证书
1.阳光入学。各地要在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同时,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招生不依据任何证书和考级证明。实行信息公开,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每所小学和初中的招生计划、范围、程序、时间和结果,积极推行统一的网上报名招生。
编班要邀请家长参加
2.均衡编班。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目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编班过程要邀请家长、社区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接受各方监督。
3.“零起点”教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后,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从“零起点”开展教学,不得拔高教学要求,不得加快教学进度。
小学不留书面作业
4.不留作业。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
一至三年级不统一考试
5.规范考试。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
实行“等级加评语”评价
6.等级评价。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全面取消百分制,避免分分计较。
7.一科一辅。教辅材料购买遵循“一科一辅”和家长自愿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准向学生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教师禁利用假日上新课
8.严禁违规补课。学校和教师不得在课余时间、寒暑假、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公办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课补习。
9.每天锻炼1小时。
10.强化督察。
另外,“十条规定”还要求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方案上好体育课。安排好课间操、眼保健操或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减负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每学期公布督导报告。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加重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努力。《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就是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减负工作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切实把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减下来,避免出现“学校减负,社会增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的现象。
据了解,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8月29日,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件:xiaoguanchu@moe.edu.cn、自动传真:010-66097346,010-66097809和邮递信件:北京 (100816),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学校管理处。
新京报记者 郭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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