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校车(包括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全面大排查,排查整治情况于5月30日前报教育部。
通知指出,近期多地发生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交通事故,造成学生伤亡,教训十分深刻。各地要从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入手,完善道路、车辆、交通标志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对校车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进行审查,坚决清退不符合要求的校车驾驶人,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行车路线及道路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并登记备案。对排查发现不合格车辆坚决停止使用。
通知强调,切实加大接送学生车辆动态管控力度,严格规范车辆运营监管,严查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黑校车”和幼儿接送车辆的整治力度,对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除此之外,各地要结合排查整治深入开展一次校车安全宣传教育,以多种形式宣传有关校车安全管理的法规和文件,认真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根据通知,校车安全工作将列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同时,各地要建立校车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问责机制,对不重视应急处理、不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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