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报》14日报道说,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顾明远呼吁停止评选“三好学生”,因为这样会“过早给孩子贴上好学生与坏学生的标签”。(中新网 9月15日)
其间,许多媒体评论指出,“对于“三好学生”不应单纯讨论存废,而要改革其评选内容,保证其评选机制和程序的公正公平,克服在加分、报送等利益驱动下的“评选腐败”,回归“三好生”本身的激励意义。”
媒体朋友提出的改革评选的问题,较多关注的是评选的程序正义,在这一点上笔者深表赞同。但是在当今社会,如何赋予评选更大的意义呢?
笔者认为“三好生”评选它存在的意义除了鼓励先进、提倡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发展之外,在当今社会,一个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改革“三好生”等类似的评选,来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民主思维,将评选变为对学生进行公民教育的一种重要方式。
首先,在评选的标准上,打破“唯成绩至上”,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鼓励学生向多向度的方向发展,不做书呆子,也不做学生混混,而做一个有个性、有情趣、有爱心、积极进取的学生。
其次,在评选的内容上,要从“德、智、体、美、劳”这样高度概括的要求下,向具体化发展。比如通过学校或老师的配合,引导学生力所能及地去做义工,去做志愿者,去开展些公益活动,从小去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与公民精神。
最后,在评选程序与方式上,要让学生领悟到民主的精神,学会民主的思维方式,体会到民主对自己的要求。比如,鼓励学生自己主动提出参选,凡参选者在教堂上做演讲,去陈述自己在一定时期内哪些行为是符合评选标准的等等,然后让全班同学去投票选出他们认为符合评选标准的同学。
笔者认为,公民教育,民主意识与民主能力的到达应从小事、小处做起,去培养、去锻炼,而在中小学生阶段像“三好生”等这样的评选活动,如果做的很好的话,是非常好的培养与锻炼途径。
只有从小培养学生的公民精神与民主意识,我们才会从应试教育下“唯成绩至上”转变到素质教育下“以学生为本”的轨道上来。 (王海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