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高中文理分科问题成为社会各界争议的焦点。高中学生、中学教师、中学校长以及教育行政人员大多主张维持高中文理分科的现状,理由是高中文理分科有利于减轻学生负担、发展学生特长与提高高考成绩。大学校长、大学教师、专家以及部分中学生、教师强烈要求取消高中文理分科。
高中文理分科违背了国家高中课程的设置要求,是应试教育的产物
这种争论源于社会对人的基本素质结构要求与中学追求高考升学之间的矛盾。高中文理分科教学与文理分科高考是两个既有联系又实质不同的问题。从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而言,在国家的学校教育制度安排中,高级中学仍然属于基础教育,而基础教育的发展目标是促进人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这种发展是基于学生素质全面发展之上的个性发展,而不是片面、畸形的个性发展,显然高中文理分科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素质结构要求。建国以来,国家从来没有发布过有关高中实行文理分科教学的政策,因此高中文理分科教学违背了国家高中课程的设置要求,缺乏政策合法性基础。但是,高中长期进行的文理分科教学又是如何形成的呢?这源于中学教育与高考的关系,高考对基础教育产生了巨大的导向功能。而高考是一种选拔性考试,考生之间是激烈的竞争关系,学生、家长、中学教师与校长对于高考升学率都有各自的利益需求,其结果导致高考与中学教学之间形成了畸形的“考什么教什么、考什么学什么”的关系,最终形成高中文理分科教学的局面。由此可见,高中文理分科教学是应试教育的产物。
由于大学校长、教师与专家没有受到中学升学率的利益制约,而是从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素质结构要求的角度来看待高中文理分科教学问题,故能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其取消高中文理分科之主张,对社会与人的发展具有本质、深刻与长远的意义。
高中阶段取消文理分科与学生课业负担没有必然关系
这里有一个问题必须弄明白:取消文理分科必定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吗?不容置疑,现在高中学生课业负担已经非常重了,但是如果取消文理分科就一定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那么我们就没有必要改变高中文理分科的现状。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必须寻找导致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根源。
相对于社会大众的教育需求而言,那些名牌大学与热门专业等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永远是稀缺、供不应求的,因为这些资源可以给获得者带来巨大的利益。为此,人们为了获取这些宝贵的资源,就必须进行激烈而残酷的竞争,考生之间变成了一种竞争关系。优质高等教育入学资源的稀缺性决定了高考是一种选拔性考试,将考生群体区分为不同的位次以便于择优录取。随着中学教学水平的提高和考生知识能力水平的提高,试卷的绝对难度必然会水涨船高。这就迫使学生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或应试能力,而考生的努力程度必然是时间、精力、体力的极限,这就加重了学生负担。这种负担是客观存在的,无论如何改革高考、端正办学方向,这种负担是减不下来的。除此之外,也有因片面追求升学率而增加的学生负担,譬如一些学校采取不正当方法提高升学率、考试内容不合理、以升学率作为学校评价唯一标准等所产生的负担。既然学生课业负担是由个人因社会利益竞争所引发的升学竞争造成的,那么学习科目的数量就不是学生课业负担的决定性因素。高考10门科目全考与只考1门所造成的负担也就没有什么差别,因为所有考生所面对的考试科目都是一样的,充其量只是因科目增多而暂时增加考生的心理负担而已。
取消高中阶段文理分科应分两个阶段分步推进
针对当前不少省市刚刚开始进行的高中新课程改革与分省高考命题改革,笔者认为取消高中文理分科教学应分步推进。第一阶段,维持文理分科高考的现状,在3至5年内健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调整高中课程结构、教材内容与师资结构。要求高中生必须参加9门课程的学习与考核,且9门课程的学业水平考试均合格者才能获得高校招生投档资格,不同层次高校在招生时对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提出不同的要求。第二阶段,在高中课程结构、师资、教材等配套条件具备之后,建立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高中选修课程制度,扩大高校自主招生改革,高校根据学科与专业发展需要自主确定所参考的高考科目。只有在健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基础上进行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才能建立高中教育与高考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教育与考试》杂志副主编 罗立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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