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结束后,关于考生心理问题的报道频频见诸报端,这表明全社会对青少年心理健康更加关注和重视。不过,笔者认为,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出现了问题才进行弥补,而应该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心理健康教育应成为一种教育制度。具体说来,要从以下几方面推动:
第一,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对心理健康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必须在全社会继续加大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力度,要务实地让广大教育管理者、教师,甚至社会大众彻底认识到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真正为学生的一生成长着想的事业,把对心理健康教育的认识真正提升到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同等重要的程度。
第二,逐步实现从“柔性政策”到“刚性政策”的过渡。国家层面根本上应着眼于政策支持的到位,多一些“刚性政策”,应在深入调研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将心理健康教育的“准政府行为”逐步过渡到“完全的政府行为”,甚至应考虑从立法层面来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现从行动到制度的转变。教育部应当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考虑制定具体的相关配套文件,如落实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编制、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职称评定等,同时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督导和学校考核范围。
第三,尽快明确心理健康教育的“学科身份”。迄今为止,我们并没有把心理健康教育当成一门“学科”。长期以来,我们始终强调心理健康教育是一种教育活动,反对心理健康教育的“学科化”。然而,20多年的实践证明,心理健康教育需要有学科归属,有了学科归属,当前困扰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编制、职称评聘等问题也许会变得容易解决,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生存状态也有望得到改善。当然,我们要的是心理健康教育待遇上的学科身份与地位,而不是心理健康教育实际工作中的学科化倾向。
第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与新课程改革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等的沟通、互动与配合。毫无疑问,新课程改革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等本身就需要心理健康教育的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新课程改革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教育体系中。心理健康教育也应特别加强与新课程改革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等的沟通与配合,以真正落实贯彻心理健康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统一。
第五,重点抓好心理健康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应尽快以科学、规范、系统的标准建立并完善相关的制度与措施,特别应统一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资格考核与认证标准。师范院校则要加紧培养有质量的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师资。
第六,进一步健全、规范并严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管理与评估。省一级教育行政机构应及时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统一协调、规范有关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同时,相关教育督导与评估更要邀请专业人士参与,避免走过场或流于形式。对于其他一些活动,有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管,规范行为,在管理上尽最大努力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其相关活动朝着有序、健康的方向发展。
(作者系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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