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观点:改革教育人才选用机制,建立地方教育局长任职资格制度,为推进教育局长的专业化提供制度保障
教育局长要做专业管理者
■张志勇
从学前教育到义务教育,从基础教育到职业教育,地方教育局长们管教育、办教育、评教育,似乎可以说,除高等教育外,中国的教育掌握在县级教育局长的手里!可是教育界对县级教育局局长角色的专业化和这个群体的专业生活,关注却如此之少,这不能不让人深感忧虑!
美国社会学家默顿认为,每一个人具体的社会地位,不仅有单一相关的角色,而且还有一系列相关的角色,形成了一个“角色丛”。县级教育局长所处的具体社会文化背景是复杂的,工作系统是多元的。教育局长在政府系统、教育系统和社会系统中分别担任着政府管理者角色、教育管理者角色和社会期盼满足者角色,并在不同的组织系统中承担着组织跨界人角色。
但是,应当承认,教育局长角色的多元性和组织跨界人特征并不是完全等距和平衡的。教育局长在“多元角色丛”中如何协调不同角色之间的关系,或者说,相互之间角色调适的关键是什么?说到底,是用教育专业视角来调适?行政视角来调适?还是社会视角来调适?个人认为,在教育局长的“角色丛”中,专业教育管理者角色无疑是其主导性角色,其他角色都是辅助性角色。如果我们认可这个观点,那么,就必须大力推进县级教育局长的专业化。
近年来,我国教育界对教师、校长职业的专业化给予了越来越高的关注,而对教育局长的专业化研究尚属拓荒阶段,教育局长这个职业还没有被真正纳入“专业化职业”范畴来研究。国际上职业的专业化一般有6个标准:(1)专门知识;(2)有较长时期的专业训练;(3)专门的职业道德;(4)有自主权,能根据自己的专业进行判断和决策;(5)有组织,如行会组织、学会组织等,有行业自身实行监督控制的约束;(6)要终身学习。以此观之,我国地方教育局长的非专业化现状令人担忧。不少地方教育局长既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更没有相应的专业经历,他们的教育实践还没有跨入专业化的门槛。现代科层制管理理论的创始人马科斯·韦伯曾特别提出,要改变行政首长的非专业化现象,摆脱决策中对专业人员的过分依赖。北京师范大学褚宏启教授认为,教育行政人员应该同时满足现代教育和现代行政管理的要求。“行政”是为“教育”服务的,教育精神是教育行政的灵魂和方向。还有学者认为,教育局长是区域教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与中小学校长相比,他们更应该精通教育,更要“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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