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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公办园比例势在必行
2014-07-14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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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学前教育新发展”系列报道之十 

  教育规划纲要指出:“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但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幼儿园19.86万所,其中民办园13.35万所,占比67.22%,远远超过公办园,因此—— 

提高公办园比例势在必行

焦海洋 绘

  世界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联合国儿基会的经验表明,只有当一个国家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10%、占GDP的1%时,学前教育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而目前,我国学前教育财政性投入占教育经费的比例只有3.3%。因此,建议各级政府在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时,要在整体结构上保障公办园的比例不低于50%,农村地区、贫困地区不低于70%。 

  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幼儿园19.86万所,其中民办园13.35万所,占比67.22%;全国在园幼儿达到3895万人,其中民办园1990万人,占比51.09%。在对全国范围内16个区县的数据采集中,我们也发现,在2010-2012年3年间,这些地区公办园数量的增长率为3.9%,民办园数量的增长率为10.8%,普惠性民办园数量的增长率为91.9%.。 

  教育规划纲要指出,要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但统计数据却表明,近年来民办园的数量增长远远大于公办园,许多地方将“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变成了“大力发展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笔者认为,在今后的学前教育发展中,有必要对“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加以政策细化,明确规定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要有`一定比例的公办园做前提。 

  落实“政府主导”需要提高公办园比例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要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在这一表述中,对“政府主导”的解释是双重的,即既要大力发展公办园,也要积极扶持民办园,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偏废。而且,大力发展公办园优先于积极扶持民办园,因为公办园是政府实现其学前教育底线责任的保障,是世界范围内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轻易放弃的责任,只是在不同国家称谓方式不同而已。 

  如果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结果只是推动民办园的大规模发展,那么,“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就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甚至是发生了根本性偏差。进一步而言,以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不可能是“普惠性学前教育”,民办园的逐利本性使其无法担当公益性责任。即便各地普惠性民办园已占一定比例且还在不断地扩大,但与公办园相比,政府扶持普惠性民办园的财政性经费毕竟有限,各地政府现有的政策工具也只能有限地调动民办园承担公益性责任的积极性。倘若地方政府单纯发展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而不以一定比例的公办园为前提,则很难保障弱势人群、特殊地区的权益,致使学前教育不公平现象加剧。 

  如果各级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时,仅仅扶持结构相对不稳定、制度欠完善、投入不长效、质量待提高的普惠性民办园,在现阶段,势必会造成对弱势人群、特殊地区儿童受教育权的剥夺。因为“普惠性民办园”是具有“普惠性”、“民办园”双重身份的,其“普惠性”的程度取决于政府的扶持力度与监管力度,而其“民办园”的特性却来自其逐利本性、竞争本性、自由本性。世界范围内的经验尤其是美国自1965年便开始的面向弱势人群的“开端计划”表明,国家干预学前教育、举办公办园是保障弱势群体利益、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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