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炳德
毕业季谨防传销组织伸黑手
女大学生就业亟待人文关怀
女大学生被骗加入传销组织的时间,基本是在毕业后不久。29名被劳教的女大学生中,有21人是被同学、同乡、亲戚以招工、介绍工作为名骗入传销窝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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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09年至2012年,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传销案件中,有29名女大学生因参与传销被执行劳动教养。
通过对2009年至2012年间办理的传销案件进行分析,该检察院发现女大学生正成为传销组织“下手”的对象。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传销组织之所以将“黑手”伸向女大学生,主要是由于女大学生不易找到工作,毕业后难以较快适应社会。
例如,张某于2011年8月从郑州某高校毕业不久,同校师兄刘某给她提供了一个“创业”的机会并动员她接受“创业培训”。张某被极具煽动性的传销课程迷惑,深信如果按照传销老师设定的规划,吃几年苦,投入6888元就可以赚到200万到300万元。面对如此诱人的数字,张某心动了,打电话让家里借了6888元交了入会费。张某从此开始四处联系同学、校友,很快将3名同学发展成为她的下线。
据了解,被骗进入传销组织的女大学生,大多来自农村偏远地区,经不起高薪工作的诱惑,有不少人因为急于改变家境贫困的现状,幻想着一夜暴富,最终误入歧途,走上了违法的道路。
值得注意的是,女大学生被骗加入传销组织的时间,基本是在毕业后不久。这29名女大学生中,有21人是被同学、同乡、亲戚以招工、介绍工作为名骗入传销窝点,被“洗脑”后又四处联系同学、校友,在被人毒害的同时,又成了毒害别人的罪人。
在当今普遍存在“就业难”的情况下,建议高校要针对女大学生开展更具人文关怀的就业教育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脚踏实地、俯下身子降低就业门槛,帮助学生寻找发挥优势、施展才华的创业机会。更要指导学生提高识别传销组织种种骗术的能力,加强防范传销组织的警惕意识。(记者 郭炳德)
《中国教育报》2013年5月11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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