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征用土地难、办学经费紧张、发展环境不宽松、办学模式单一,这是目前各地民办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日前,郑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对民办学校办学模式、资金支持、土地使用等作出明确规定,有效地解决了这些难题,为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铺平了道路。
为解决民办学校征用土地难的问题,郑州市规定,各县(市)、区政府要把民办学校所需办学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和城镇建设规划,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统筹安排。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民办学校倾斜。办学用地,可采取划拨、出让、租赁等方式提供,费用凡有国家规定的,均按下限标准收取。
郑州市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部分义务教育任务,并将根据受委托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数量和当地公办中小学的生均教育经费标准,拨给相应的教育经费。鼓励国有商业银行积极为民办学校提供信贷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要把民办学校作为重要服务对象,对民办学校提供信贷优先、利率优惠服务。此外,为了资助和促进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郑州市还将通过政府拨款、社会融资、社会捐赠等渠道筹资,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郑州市要求教育、劳动保障、物价、公安、国土资源等部门为民办学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法律法规之外给民办教育设置障碍,不得对民办学校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公安等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以进一步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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