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民办教育 > 民教新闻
江西:2015年秋季开学民办学校可自定收费标准
2015-03-30  中国教育报  

字体大小:

  江西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放开民办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15年秋季开学起,江西省民办教育机构学费、住宿费管理由政府指导价管理方式改为市场调节价管理方式,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将实行登记管理。这意味着,民办学校将自主确定学费、住宿费标准。

  江西要求,自主定价的学校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办学条件和质量、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兼顾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及社会各方面意见等因素,合理确定本校学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调整。学校除按登记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和按江西省规定项目收取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外,不得以各种名目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收取其他费用。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一批民生新规9月落地 民办学校收取费用项目须向社会公示
· 上海两所民办校招生不规范被通报
· 如何登记?怎样办学?11个民办学校热点问题详解
·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
· 义务教育阶段或成营利性民办学校“禁区”
· 限制义务教育营利化是回归本质
· 河南省教育厅发布数据:民办学校5年增长近六成
· 上海一中院:支持民办学校举办者知情权
· 上海家长择校趋理性 民办学校热度降温
· 教育部:民办学校将实行分类管理符合国际惯例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