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中国民办教育的发展过程中,民办教育增加了全社会的教育供给;政府管理民办教育比管理公办教育花费更少的公共教育管理成本;在同样的教育资源配置下,民办教育比公办教育给家庭和学生更充分的教育选择机会,这样三个基本事实是全社会认同民办教育的经验基础,也是《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观念基础,因此,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应该继续坚持“以民为本”、“市场开放”的基本立场才符合全社会的根本利益,有关各方也只有回到这一立场上来才有对话的基础。
[关键词]:民办教育 事实 立场 公平 效率 选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在9月1日就要正式实施,但与此配套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据说有可能要延期发布,公开的理由是受到上半年非典疫情的干扰,属于不可抗力,但有关各方在一些重要的具体问题上没有取得共识显然是更为实质性的原因,比如在合理回报、税收优惠、政策公平等问题上政府各部门意见并不一致。与此同时,民办学校方面也对政府未能就《实施条例》更多、更早地征求他们的意见表达了强烈的意见,以至杨东平教授上书全国人大建议就《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公开举行听证会以征求民意。 客观地说,举行听证会、在报纸上和互联网上公开征求民意固然有利于更好地了解各个方面的意见,但由于各方利益相左,在现实利益层面大家缺乏共同的立场,达成共识的可能性很小,这就需要超越各方具体利益,在一个更高的层面形成对民办教育共同的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才有可能达成共识并形成认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社会心理基础。
一、民办教育的基本事实:更多、更公平、更有效率
民办教育最早以公办教育的补充出现,在职业培训及其它非学历教育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20世纪90年代以后,民办教育在中国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社会背景下获得快速发展,截止2001年底,全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56724所,在校生923万人。其中:
——民办幼儿园44526所,占全国幼儿园总数的39.9%;在园儿童342万人,占总数的16.9%。
——民办小学4846所,占全国小学总数的1.0%;在校生182万人,占总数的1.4%。
——民办普通中学(含初中、高中)4571所,占全国普通中学总数的5.7%;在校生233万人,占总数的3.0%。
——民办职业中学1040所,占全国职业中学总数的13.3%;在校生38万人,占总数的8.1%。
——民办高等教育机构1202所,注册学生113万人。其中,进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的436所,在校学生32万余人。经教育部或教育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的具有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校89所,在校生15.11万人。
尽管民办教育在国家教育总规模中所占分额还很小,但因此聚集起来教育资源已经相当可观:
——具有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校89所,按校均投资5000万元计,该项总额为45亿元;进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436所,按校均投资1000万元计,该项总额为44亿元;其余677所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按校均投资500万元计,该项总额为34亿元;三项合计为133亿元;
——民办职业中学1040所,按校均投资500万元计,总额达52亿元;
——民办普通中学4571所,按校均投资500万元计,总额达229亿元;
——民办小学4846所,按校均投资500万元计,总额达242亿元;
——民办幼儿园44526所,按校均投资50万元计,总额达223亿元;
以上各项合计,由民办教育投资形成的学校固定资产总值应在880亿元以上。
民办教育对增加教育资源供给的贡献已为人们认同,但民办教育对教育公平的贡献常常被人们忽视。由于一些不恰当的宣传,也由于民办学校事实上的高收费现象,民办学校曾经一度成为“贵族学校”的代名词,形成了排斥普通大众专为有钱人服务的社会形象。事实上,且不说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家庭绝大多数决非中国社会现实中的有权有势阶层,单就它所提供的这近1000万个新增教育机会就极大地改善了中国社会的教育公平状况,在这一过程中,没有人的教育状况恶化,但却有1000万人的教育状况好转,因而是一个典型的社会进步过程。 至于高收费对普通家庭的经济排斥,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之外,也有不得已而为之的原因在内。试想,如果民办学校能够像公办学校一样得到政府补助,民办学校的收费还会维持在目前的水平上吗?它至少应该下降一个与政府补助相当的幅度,而由此产生的对学校规模效益的贡献和在教育服务市场上的竞争促进作用将会引导价格进一步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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