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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周洪宇:应立法禁止公职教师有偿家教
2009-10-22    育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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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职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昨日在全国人代会上建议,应将这一条规定写入。周洪宇说,走过15个年头,在保障权益和待遇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需要修订完善。他提出修改的地方包括提高学历水平、提高平均工资水平、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检查等。他特别强调,在第八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中,需要添加一条“公职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曾任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的周洪宇说,他曾到一些中小学校调研,一些老师和家长对此都有反映。有的老师说,一些老师热衷课外有偿家教,不能保证正常上课教学质量。有的家长反映,一些老师本该在课堂上教的课程不讲完,变相请学生参加自己开办的有偿课外班。周洪宇说:“尽管我在修改的建议中提出了很多保障权利的建议,但在这一点上应该对行为进行规范”。他说,老师热衷课外有偿家教,将严重影响的上课质量,最终对受教育的孩子造成影响,这对孩子是不公平的。他说,尽管教育部门规定过任基础教育的公职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但执行并不太好,因此他在这次提出修改建议时,希望加上上面提的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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