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云慧) 如何让学生、家长、社会对教育更满意?云南把加强师德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新学期开学之际,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干部、教师又提出具体要求。
近年来,云南针对社会对教育的反映,把师德建设作为塑造教育系统良好形象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国家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以及省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认真抓师德建设工作。云南省曾经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以“三爱”(爱教育、爱学校、爱学生)、“三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三让”(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子女成才)为主要内容的师德教育,并将其与创建文明学校的活动结合起来,使师德建设在全省范围收到明显成效。
云南省教育厅厅长杨崇龙说,师德建设做好了,代表的是教育的形象,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师德建设具体要求为:教师要经常深入学生的教室、宿舍、食堂及活动场所,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实际,帮助学生解决困难、问题;建立班主任(政治辅导员)对学生的家访制度;对学生、家长不收礼、不吃请;不托学生、家长办私事;不讽刺、不污辱、不体罚学生,不责骂家长;不向学生推销商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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