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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负责人就教师专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答问
2011-12-12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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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教师专业标准 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负责人就教师专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答记者问

  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教师专业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近日,教育部就教师专业标准的制定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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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请您谈谈制定教师专业标准的背景和意义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在教师。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师资保障。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教育改革的深入,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总体上还有些不适应。教师专业化水平亟待提升,教师职业吸引力亟待进一步增强,教师资源配置亟待改善,教师管理机制亟待完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关系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教育改革发展的全局,关系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未来。

  制定教师专业标准,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紧迫任务。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提出“国家颁布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教师专业标准,明确教师专业素质要求,是健全教师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必将大力促进我国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建立教师专业标准体系,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对于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师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制定教师专业标准也符合国际上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潮流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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