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区县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做得好?哪些区县学校周边的治安情况搞得好?这些过去难以考核的问题,如今有了一把可以衡量的“尺子”。昨天,由团市委、市教委联合制定的《2005年度首都综治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对外公布。辖区内的学校是否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活动等33项量化指标成为考核各区县综合治理情况的依据。
团市委负责青少年维权工作的负责人介绍,首都综治委每年要对各区县社会治安的整体治理情况进行考核,此次是把各区县预防青少年犯罪情况和学校及周边治安情况的考核计算到综治委对各区县考核的总分中。如果区县辖区内的学校出现未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活动、未配备法制校长、未清理取缔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等情况,那么该区县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分数将会很低。
团市委要求各区县对照考核细则的具体要求,先进行自查自检,本年度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步骤等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部分考核细则(新闻附件)
1.中小学全部配备法制校长,每学期至少对学生开展2次法制教育。(0.2分)
2.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义务教育阶段不得随意开除学生,其他各类学校严格限制开除、劝退学生。(0.1分)
3.区县京籍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低于本年度全市平均值。(0.2分)
4.积极开展“为了明天———青少年远离毒品主题教育活动”和“青春红丝带”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0.1分)
5.将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地区基层平安创建目标管理体系。(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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