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志愿服务,期满后参加考研,总分加10分;毕业生办个体,将免三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对有贷款需求者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志愿者减免助贷本息
文件规定,自2006年起,大学毕业生基层志愿服务团将每年招募1500人,到乡镇或农村基层服务。
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被录用到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工龄自参加志愿服务之日起计算;报考研究生的,入学考试总分加10分。其中,两年期志愿者减免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意见》还提出,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办企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有贷款需求的,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考公务员将被优先录用
市政府此次发文明确提出,今后,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将逐步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选录。自2006年起,这样的毕业生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以后将逐年提高。
文件还规定,对招录到市级党政机关的应届毕业生,将有计划地安排到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工作1至2年;对安排到村镇锻炼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直接确定行政级别。
今后在选拔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时,也将注意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 (记者 申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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