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有比较强的模仿性,总愿意模仿他们热爱的人、尊敬的人,如家长、老师等,特别是智力落后的儿童他们由于智力障碍,往往不容易理解接受许多道理,而是通过模仿学习,但是他们又缺乏生活经验和判断能力,因此家长要利用自己良好的日常行为,为他们树立榜样,并提高自己在子女中的威信。
(1)严于律己。家长首先应经常检查自己的行为。要求子女做到的,自己要带头做到,身教重于言教。不要在子女面前打麻将,说脏话或吵架,出现不文明的举止。
(2)关心子女。家长对子女的生活和需求,应表现出很大的兴趣和注意,使子女感到父母对他们的关心,对子女的教育要表现出负责的态度,对他们的要求也应合情合理。
(3)教育民主。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要以鼓励为主,十分注意爱护他们点滴积极性,增强他们的信心。惩罚不能过多,且讲究方法否则不仅挫伤孩子的积极性,还会造成子女和父母的隔阂,。对孩子的批评要有依据,不要全盘否定,尤其应考虑到智力落后子女的特点,他们有时会好心办坏事,例如为了帮助妈妈抹桌子,而把碗打碎了。即使批评,也要平心静气,不要声色俱历。同样对孩子也不能娇生惯养,让他随心所欲,不能对子女只搞物质刺激,或随便许诺。
(4)要求一致。父母对孩子的要求应一致,不要出现母亲同意做的事,父亲不允许。这样会影响父母在子女中的威信,降低了榜样的作用,而切孩子也会逐步觉察到成人间的矛盾,利用这个矛盾投机取巧,这就不利孩子情感活动的稳定,不利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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