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最近部分群众反映对成都幼儿园收费新政不了解等情况,10月15日,成都市发改委重申8月底出台的幼儿园收费新政,并表示近期将组织一次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乱涨价、乱收费等行为,还将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如遇乱收费等情况,广大市民也可拨打12358物价局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成都市发改委再次强调,成都市幼儿园收费新政策规定,幼儿园只能收取保教费、全托幼儿的住宿费,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伙食费(含点心费)、校车接送费,代收费项目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除上述规定收费项目外,幼儿园不能再收取“建园费”、“赞助费”、“兴趣班费”等其他费用,并严禁在学期中提高收费标准。
同时,成都市发改委也表示,中心城区公益性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今年并没有涨价,成都户籍3-5周岁幼儿的家长每月保教费实际支出仍为400元。成都市公办幼儿园收费也一律执行省定标准:一级园650元/生·月,二级园600元/生·月,三级园500元/生·月,全托幼儿住宿费标准150元/生·月。
对幼儿园伙食收费问题,发改委强调,尽管各幼儿园伙食标准不一,但收费新规明确规定幼儿园伙食费收取以不得盈利为原则。各幼儿园伙食费必须按月收取,按月结清,多退少补,每学期末还应向家长公布账目。(记者 朱雪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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