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英
各地购买民办园服务有哪些探索
政府购买民办园服务,是指政府向有资质的民办幼儿园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并根据民办幼儿园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评估付费。这是一种“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新型政府提供公共学前教育服务的方式,其目的在于“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从而最终解决“入园难”问题。
政府购买服务在我国的历史并不长,且前期的探索多集中在社区服务、社会养老、扶贫开发、路政管理等方面,在教育领域的探索与尝试相对较少。在西方的政府购买服务中,常见的购买方式包括直接购买与间接购买、竞争性购买与非竞争性购买。“国十条”颁布后,为了创新学前教育的公共服务方式,不少地方政府进行了多方位的探索,出现了一些不同的经验。
直接购买——公用经费补贴
所谓直接购买,是指政府用现金或代币券的方式向民办园购买服务,这是一种最常见、使用频率最高的购买服务方式,也是狭义的政府购买服务的首选策略。如上海市规定,在发展较快、公办幼儿园暂时没有布点的新兴小区,政府选择优质民办幼儿园以公办园同等收费的方式接收划定区域内的儿童,政府则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的补贴。
郑州市的做法是给予民办园一定比例的生均公用经费,即对那些依法设立、达到办园质量标准的民办幼儿园,按其招生人数及上年度属地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县区政府财政按比例补贴。在福建厦门,生均公用经费的拨付方式则与民办园自身的等级与收费挂钩,宁波北仑区生均经费的补助方式也与民办园自身的等级挂钩。
与直接补助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不同,南京市采取的是幼儿助学券的方式。根据公办园保育费每月200-220元的标准测算,南京市初定每名学前幼儿每学年发放2000元助学券,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同城待遇。但南京市采取的政府助学券既资助公办园,又资助具有资格的民办园、集体园、部门园,且助学券的发放对象为家长而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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