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厅7月7日通报“6·7”高考替考舞弊案调查结果。通报称,此次替考案件已基本调查清楚,目前共处理各类人员42人。其中,6名替考组织者及中介人员由公安、检察机关立案查处;7名被替考考生和7名替考者,按教育部第33号令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案的22名公职人员分别给予相关处分。
经查,江西南昌“6·7”高考替考事件,是一起由外省替考组织在网上招揽高校在校学生或已毕业学生,通过请托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教师和社会中介人员,串通南昌市东湖区、青云谱区招考办及医院有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为外省籍考生在江西违规报名、体检,从而实施替考的有组织、有预谋的高考舞弊案件。
对7名被替考考生,根据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规定,作出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决定,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处理结果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并向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报。
对7名替考者,根据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规定,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其中,对5名在校大学生,已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2名已大学毕业并参加工作的替考者,通报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作出相应处理。
对涉案的22名公职人员,分别给予开除公职、行政撤职、行政降级、行政警告和开除党籍、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等处分,其中有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此次替考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的南昌市教育局分管考试院及高考招生工作副局长邓云生、南昌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熊彪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分管高招工作副院长金安根,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与此同时,对南昌市东湖区和青云谱区政府分管教育副区长、教育考试部门、医院相关责任人,以及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相关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江西省教育厅负责人表示,随着案件调查进展,如发现新的线索、证据,将依法依规处理,对高考舞弊零容忍,对参与舞弊人员随时发现随时查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