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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学校教育收费必须公示
2005-09-19    记者 许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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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9月15日从河北省教育厅了解到,从新学年开始,河北省所有学校都要主动将教育收费的具体内容进行公示,对顶风违纪的乱收费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根据河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的原则,通过公
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以及投诉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开和公示,收费政策变动的,要及时更新,确保公示内容合法、有效。学校所有收费都要先公开公示,后收取;没有公开公示的,不得收取。同时,大中专学校要在招生简章中注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中小学还要将本学校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印成宣传单或“明白纸”,发给学生家长,增强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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