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郑11月2日讯 “请问付市长,新郑市是如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请谈谈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认识。”今天上午,在河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新郑现场会上,在郑州市副市长龚立群的见证下,郑州市政府副总督学、市教育局局长司福亭,代表郑州市人民政府督导团向所辖的新郑市副市长付桂荣提问。付桂荣现场回答之后,在座的评委开始打分。来自全省18个省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及教育局的有关领导参加了现场会。
为促使县级政府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2004年年底,河南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联合下发了《河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为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领导职责、经费投入与管理、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等,评估程序主要是县级自评、省辖市年度评估和届满复查、省级年度重点督查和综合性督导评估等。
今年3月,在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指导下,部分县区开始试评之后,各省辖市积极响应,加大了对所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力度。洛阳市政府组织市督学和财政局、人事局、发改委、教育局等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市政府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团,主管副市长任团长,分赴各县(市、区)听取县政府自评汇报,实地查看各级各类学校295所,对教育经费投入、城市教育附加征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促进了问题的解决。目前,河南已有5个省辖市进行了年度督导评估,均收到良好效果。
“政府督,督政府,政府重教有出路。”在今天召开的现场会上,一位资深省辖市市政府督学道出了自己的心声。不少与会者也表示,教育要发展,首先需要各级政府的领导、支持,没有县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和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就不可能有大的发展。而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正是对县级政府重视、关心、支持教育的“助推器”。
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副总督学吴廷伟介绍,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其督导评估结果视为不合格:教师工资未按时足额发放者;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未按时足额拨付者;平调、截留、滞留、挤占、挪用教育专项资金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该省还规定,省综合性督评结果列入县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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