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昆明6月21日讯(记者 杨云慧)为期两天的全国校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今天上午在云南省昆明开幕,会议由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同召开。此次会议旨在进一步学习贯彻江总书记“5·31”重要讲话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推进校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中纪委委员、教育部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田淑兰,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苏立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记者在会议上了解到,近几年来,全国各地的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和当地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线,普遍实行了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被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誉为“阳光工程”,受到社会的好评。
会议强调,全面推进校务公开是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5·31”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的有效形式,也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客观要求。
会议指出,当前校务公开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要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经常化的轨道。校务公开要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大局,继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为主体,纪检监察、工会监督和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教代会要充分发挥主要载体作用。校务公开要把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和教职工及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教育收费要实行公示制度。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聘任办法、教职工奖惩办法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应该通过多种形式让教职工参与和知道,使教职工拥有知情权、审议权、通过权、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各地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提出今后校务公开的项目和内容。
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的9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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