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综述 > 综合新闻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2003-02-21    

字体大小:

    朱镕基总理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草案)》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草案)》。

  会议认为,随着形势的发展,原国家教委发布的《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难以适应中外合作办学实践的需要。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有必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会议认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数量迅速增加,使用规模不断扩大,特种设备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为了建立一套比较完整、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切实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安全运行,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必要的。

  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草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草案)》经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实施。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新条例将提升合作办学水平
· 中外合作办学基本情况
· 贯彻实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座谈会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