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12·14”勇救落水儿童英雄群体的涌现,充分展示了新世纪内蒙古各族群众,特别是新一代青少年学生高尚的思想境界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事件的发生是偶然的,但英雄们的壮举则决非偶然。这应该说是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部门长期以来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是坚持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的必然结果。
在这次营救落水儿童事件中,青少年学生奋勇当先,充当了主体。在救援行动中光荣牺牲的大学生郝龙彪、中专生刘业、小学生王超,参与救援的内蒙古农业大学2002级农学2班学生,以及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学校、呼和浩特回民中学等学校学生,都是改革开放以后出生的一代,他们勇救落水儿童的英雄行为有力地证明:这一代青少年的主流是积极向上的,他们是经得起考验的一代,是大有希望的一代,是能够继往开来的一代。青少年学生在救人行动中的英勇表现,谱写了一曲社会责任意识和正确社会价值取向的正义之歌,为全社会树立了榜样。他们崇高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精神品质,以及危难之际见义勇为、无私奉献,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的高尚美德,都是非常值得我们大力颂扬和学习的。他们的成长,是党和国家长期教育的结果,是他们成长的家庭、学校教育的结果,也是他们人性中道德良知在伟大时代感召下的具体表现。正像在营救过程中,曾一马当先的内蒙古农大学生樊晓东所说的那样:“我常常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想为我们的国家和人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中华民族素有互助互爱、急公好义、扶危济困的崇高民族精神,这也是现代文明社会之所需。“12·14”英雄群体的涌现,充分表明了历史铸就的民族精神在新时代仍有强大的震撼力。在这次救援过程中,参与人数达百余人,他们见义勇为,不为名利,不图回报,至今还有尚未发现的无名英雄。正是这样一个人数如此众多的英雄群体,以他们的实际行动,折射出了人们心中对良好社会风气和社会主义道德风范的热切呼唤,并雄辩地证明,优秀的民族精神在新时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仍然根深叶茂,并不断发扬光大。
新时期弘扬和培育伟大的民族精神,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他们将在新世纪承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任务。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我们必须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切实做好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努力把广大青少年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教育战线的重要任务。以青少年学生为主体的“12·14”英雄群体的涌现,充分说明我们坚持不渝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方向是正确的,成效是显著的。我们必须一如既往地把这项工作坚持做下去,并且随着时代发展,不断改革创新,以取得更好的效果。
教育战线尤其是广大青少年学生要向“12·14”英雄群体学习,学习他们临危不惧、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淡泊名利、不图回报、无私奉献的优秀品德,学习他们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弘扬正气的崇高精神,学习他们胸怀大局,自觉践行公民道德、维护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高贵品格。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热潮中,充分认识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意义,并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要发挥英雄的榜样作用,把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做新型人际关系和良好社会风尚的积极传播者和忠实实践者,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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