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大的历史上,似乎没有比这份议案更长的代表联名名单:来自全国各地的376名代表,有政府高级干部,也有私人企业主;有专家学者,也有农民工人,只是为了一份共同的牵挂:中国《义务教育法》的修改。
这份议案的提案人之一,江苏省教育厅厅长王斌泰代表说:“这反映了大家对科教兴国认识的提高,对基础教育作为教育的重中之重达成的共识。中华民族要实现长远发展目标,必须立足于加大教育的投入。”
1986年7月开始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曾铺就了我国义务教育的辉煌。到2000年底,我国向世界宣布,拥有近13亿人口的中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2002年,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90%,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3%。
目前,全国有2亿人在接受义务教育。我国沉重的人口负担已经转变为人力资源的相对优势。王斌泰等代表认为,进入新世纪,义务教育法实施的环境和背景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农村税费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国家法制建设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已实施17年的义务教育法面临新的挑战。
我国仍有“老、少、边、穷”地区10%的人口没有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一些农村地区初中学生早早就离开学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有的地方中小学教师的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危房不能及时改造,义务教育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办学水平、办学条件差异悬殊,生活困难家庭、农民工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
有关方面分析,2002年全国因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就学的青少年约为2000万至3000万人。杭州学军中学校长任继长代表说:“在我的学校,每个教室都有彩电、投影机、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可以直接上网。但在一些农村,有些学校甚至只有一块黑板一支粉笔,还要担心危房等问题,差距太大了。”
教育部部长助理李连宁代表说:“过去义务教育比的是规模和速度,现在更关注质量和效益。”
占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总数近八分之一的这些代表呼吁修改义务教育法。王斌泰等代表提出,作为一种公共服务,要把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作为新阶段实施义务教育十分重要的指导思想,并落实在各项制度和措施之中。
任继长等代表表示,必须依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义务教育的管理职责。代表们呼吁建立义务教育经费的有效保障机制,借鉴国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建立地方各级政府义务教育经费的分级分担制度。
很多代表认为,修改义务教育法要对弱势群体给予更多关爱。如建立中央财政对经济困难地区义务教育经费的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等。在农村,建立义务教育收费的“一费制”,以及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的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制度。建立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的有关制度等。
浙江温州文成县平和乡田东村党支部书记蔡日省代表说:“在新时期,农村教育尤为重要。只有提升了农村青少年受教育的水平,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素质,最终带领农民全面实现小康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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