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综述 > 综合新闻
港澳台学历学位 四类证书不被承认
2003-03-20    

字体大小: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从14日起,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学历学位开展认证工作。

    香港、澳门、台湾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范围是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有关方面批准的正规高校获得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学生在外国获得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特别指出,以下证书不在学历认证范围之列:在港澳台攻读的其他非正规课程和外语补习所获得的结业证书;在港澳台的访问学者、进修人员的研究经历证明;函授取得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非学术的港澳台荣誉学位证书或荣誉称号。

    从14日起,港澳台人士和在香港、澳门高校学习的内地学生,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及硕士、博士论文摘要等,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通过邮递的方式进行认证。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学历认证 一年查出假学历千余份
· 曾湘泉:“惟高学历”现象是管理者无知的表现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