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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有保障
2011-08-09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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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助政策不断完善 财政投入大幅增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有保障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新学期即将开学,广大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其家长非常关注国家资助政策。各级有关部门和学校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国家基本健全从小学至大学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用担心上不起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公平,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后,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紧急行动,在原有资助政策基础上,2010年下半年又密集出台了四项新的资助政策和措施:一是上调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将平均资助标准由年生均2000元上调至3000元。二是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三是将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四是将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提高1元,年生均补助标准小学从500元提高到750元、初中从750元提高到1000元。

  目前,我国基本健全了从小学至大学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保证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得起学。

  ——义务教育阶段  全面免除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年生均补助标准小学750元,初中1000元。

  ——普通高中教育  建立起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中等职业教育  建立起以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为主,顶岗实习、奖学金、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对象是具有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生中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三年级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标准按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确定。国家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一二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普通高等教育  建立起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校内奖学金、校内无息借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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