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山东省财政厅了解到,拖欠多年的山东省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日前得到全部清算兑付,累计化解债务42.75亿元,彻底卸掉了学校的包袱,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2007年以来,山东省着手清理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按照中央提出的“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先后制订了一系列逐步化解旧债、制止发生新债的措施和办法。
在摸清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底数的前提下,山东省财政结合中央财政支持,及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化债,并重点向偿债负担较重的财政困难地区倾斜。各市、县通过统筹安排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教育费附加、非税收入、盘活闲置校产以及社会捐赠等方式,积极筹措偿债资金。在各级财政的共同努力下,山东省地方及时筹措25.47亿元,加上中央奖补资金17.28亿元,为化债顺利完成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据统计,山东省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共涉及债权人23.34万人,其中既有教职工、学生家长,也有建筑商及其他债权人。曹县的债权人赵玉成接到债款后激动地说:“当年我们集资帮助村里盖小学,培养孩子们念书,没想到多年后国家还想着我们,替村集体还了债。”
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化解,改变了负债农村中小学的尴尬境遇,减轻了基层政府和学校的历史债务负担,防止了地方政府和学校“拆东墙补西墙”“边免费边收费”等现象的发生,为学校创造了一个安定、正常的发展环境。枣庄市滕州鲍沟镇教委主任周广涛如释重负:“我现在终于可以安稳地坐在办公室里上班了。”
(记者 王海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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