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综述 > 综合新闻
复旦投毒案被告方变供 称受害者并非死于中毒
2014-12-09    光明网-京华时报

字体大小:

  12月8日23时30分左右,复旦投毒案二审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图为被告人林森浩受审。

  昨日上午,备受公众关注的复旦大学投毒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5法庭公开审理。被指在饮水机内投放二甲基亚硝胺致室友黄洋死亡的林森浩在庭上辩称其没有杀人动机,在投毒后对水进行了稀释。辩方律师指黄洋死亡为爆发性乙型肝病巧发致死,要求法庭重新鉴定黄洋死因。

  今年2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庭审持续13个小时

  昨日上午8时45分,上海高院大门前,黄洋的父亲黄国强面对媒体称不会原谅林森浩,至于是否担心二审改判,他说会等待法庭公正判决。林森浩的父亲林尊耀同律师一起进入法院,没有回答记者们的提问。一审时,林尊耀曾遭大批记者围堵,此次为他选择了距上海高院较远的偏僻酒店。

  上午10时,庭审准时开始。整个庭审中林森浩回答询问思路清晰,多次用双手捂脸,且不时发出抽泣声。除中午及傍晚两次短暂休庭外,昨日庭审一直持续到晚上11时左右。林森浩的两位辩护律师斯伟江、唐志坚当庭提交7组新证据,以证明黄洋的死不排除其自身健康原因,并就死因向法庭提出重新进行鉴定。

  在最后陈述中,斯伟江认为林森浩应是故意伤害致死罪,量刑应在10至15年之间。唐志坚则认为可以以过失伤人使人致死罪量刑。

  公诉方认为,事实清楚,定罪准确,希望法庭能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该案诉讼代理人代表表示,希望维持一审判决。

  林森浩表示,如果能活下来,希望从经济上补偿黄洋父母;如果“走人”(维持死刑判决),希望黄洋父母走出阴影好好活下去。

  昨晚11时20分许,正当合议庭表示休庭时,因辩方律师建议继续辩论,法庭宣布每方给予10分钟,开启第二轮辩论。

  2013年4月,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犯罪嫌疑人为其室友林森浩。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后上诉,“认为自己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想就相关事实进行澄清”。

  “有专门知识的证人”出庭

  昨天庭审,林森浩辩护人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法医胡志强到庭。据林森浩的辩护人称,胡志强从事法医鉴定工作30余年,曾在公安系统和检察系统工作多年,并在“湖南黄静死亡案”“黑龙江代义死亡案”“吉林张庆死亡案”“北京常林锋涉嫌杀妻焚尸案”等全国重大要案中担任鉴定或论证专家。胡志强是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法医病理专业组委员、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其作为有专门知识的证人出庭。

  曾代理过中国电子报社副总编辑常林锋妻子死亡案件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赵运恒,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他的代理人被检方指控称掐死妻子后焚尸,一审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聘请胡志强担任法医后,案情出现了转折。今年3月20日,一中院判决常林锋无罪,并当庭释放。

  “胡志强的法医鉴定对此案的改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赵运恒说。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复旦投毒案林父申请撤销死刑
· 复旦投毒案起波澜 林森浩亲笔信曝光"承认投毒"
· 最高法复核复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死刑判决
· 上海高院:复旦投毒案终审维持死刑判决
· 复旦投毒案二审宣判 受害人父亲望维持死刑判决
· 复旦投毒案嫌犯父亲:原以为知识能改变命运
· 复旦投毒案将于8日宣判 林森浩投毒动机成焦点
· 法庭内外,两个父亲:复旦投毒案二审开庭侧记
· 聚焦“复旦投毒案”二审三大辩论焦点
· 复旦投毒案二审:庭审近14小时 林森浩能免死吗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