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午,记者在四川大学东区见到该校98级法律系学生蒋韬,他刚从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回到寝室。蒋韬身高1.65米,就因为这个,他跟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打上了官司。
2001年12月23日,蒋韬从报纸上看到了中国人民银行招录行员的启事,但其中一个条件让他犯难了——“男性身高1.68米,女性身高1.55米以上”,蒋韬称,这是对身高在1.68米以下的男性公民和身高在1.55米以下女性公民平等权的侵害。
在四川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周伟的鼓励下,今年1月7日,蒋韬向武侯区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诉状,要求维护自己的平等权。
昨日,这起“平等权案”在武侯区法院开庭。在法庭上双方展开激烈的论辩。川大法学院的不少学生到庭旁听。
蒋韬的代理人周伟认为,被告招录行员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劳动关系,而是被告代表国家行使公务员招考权与原告报名人之间不平等的人事行政管理法律关系,其行为属于行政行为,被诉行为关于身高资格的规定,侵害了原告依法担任国家公职的合法权利。
人行成都分行的代理人辩称,成都分行在报上刊登《招录行员启事》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职责的范围,该行为不是人行的行政行为,更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人行没有侵犯原告的相关权利。
200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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