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政法大学50周年校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法制与法学教育国际研讨会于5月5日 6日在北京举行。为期两天的会议上,来自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德国、意大利和中国的法学教育界人士就21世纪法学教育进行了研讨。
来自美国印第安那大学的詹姆斯·怀特,是美国律师学会法学教育顾问。他说,在美国,过去20年的变化程度超过以前的100年。不但法学教育的结构改变了,法学教育的内容也发生了改变。新课程、新的指导方法、教育的新手段、课程的国际化,使今天的法学毕业生成为法学教育历史上准备最充分的毕业生。
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M echael Coester教授介绍,德国法学教育已经向专业化发展,一个被广泛推荐的解决方式是“ Y模式”:即所有学生都要接受的基础法律教育结束后,学生们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比如选择以政府为导向的教育分支,或是选择以经济或国际问题为导向的分支等。最终,会有各种类型的法律专业人员。“最重要的一个变化是法律的国际化,以及由此引起的法律教育国际化。” Mechael Coester教授说:“为应对这些挑战,德国大学开设了外国法律语言和外国法律方面的专门课程,为学生提供到国外学习的机会。学生们也会参与一些国际的模拟法庭或联合国模拟法庭的竞赛,法学院还尽量聘请国外的客座教授,作为常规教学的补充。”
中国政法大学赵相林教授在谈到中国法律教育现状时说:“中国高等法学教育发展迅速,为国家培养了大量专业人才,特别是对我国律师队伍的发展起了决定性作用。但是也存在很多问题。”
他指出,最主要的问题是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脱节。法学专业学生不能直接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而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又不一定是法律专业毕业。这种现象的直接后果,是影响了政法机关的人员结构和法律工作者的专业素质,也使得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就业困难。
“但这不是法律人才过剩。”赵相林教授说,从我国律师队伍的情况来看,预计到2010年我国需要专职律师30万人,而现在仅有约10万人。我国每年法官、检察官自然减员34万人,而我国每年毕业的法学本科生仅为两万人。此外,法学教育的质量也有待提高。
赵教授认为,目前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又给我国法制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在这种形势下,法学教育必须吸收和增加具有时代特征的新鲜内容,特别是和当今市场经济、与世界贸易组织知识有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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