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会同其他6个厅局与日前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强调立即建立起切实可行的措施,为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搭建“绿色通道”。
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新增加的就业岗位,要优先录用符合相应就业准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教育、劳动保障、人事部门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便利、优质的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服务。
打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对自愿来安徽就业和创业的毕业生全部放开接纳。允许本省高校毕业生跨省、跨行业就业。同时,取消向高校毕业生收取城镇增容费、出省费、出系统费等不合理收费的政策。
建立健全招生、培养、投入与就业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管理运行机制。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定期公布制度。今后毕业生就业状况将作为全省确定各高校招生规模的重要依据之一。
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各高校要逐步把就业指导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并计入学分,贯通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相互贯通、网上信息资源共享。
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和社区就业。县、乡(镇)机关,特别是基层公安、司法、工商、税务、纪检等部门新进人员,应优先从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
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对选择自主创办企业的毕业生,从政策上给予一定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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