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高招在即,湖北省日前出台一系列规定,维护考生权益,凡属高校乱收费学生可拒缴,对调节性计划招生重点监督,未经审核,民办学校不得刊登招生广告,同时,全省通知书发得更快并且不得转发。
高校乱收费学生可拒缴
高校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须公示,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应将有关内容告知新生;在新生入学收费现场,张榜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对未经批准的招生收费项目,学生有权拒缴。省教育厅要求,除按规定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外,高校不得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所有收费依规操作,不得乱收费。 今年,各高校实行定点集中缴费,学费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实行一张票、一次性收费;面向学生的服务项目,学生自愿选择,不能强收。
重点监督调节性计划招生 省教育厅、监察厅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发文,今年,将对定向生、预科生、体育和艺术类专业以及体艺特长生、保送生和部分高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统考统录中使用调节性计划考生等进行重点监督。凡未经我省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我省高校不得自行在外省招生;外省高等教育机构未经其所在省和我省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一律不得在我省招生。未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各民办学校不能擅登招生广告(章程)。
通知书发得更快并且不得转发 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湖北省考生可能更快拿到录取通知书。省教育厅表示,录取新生名册经省招办审签后,高校须在5天内,将新生录取通知书发出。
未经省招办审签,各高校不得发放录取通知书。自主招生的高职高专学校,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前,不能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各校招生部门发放,不得转由院系或其他部门发放,更不得交由中介组织和个人发放。高校录取通知书上打印的录取专业和学历层次须与省招办审签的录取名册相符,学校不得擅自在录取通知书上改变录取新生的学历层次和专业。严禁高校借发放录取通知书之机,以任何名义向考生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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