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月8日召开的广东省200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获悉,2003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现了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上年同期的预定目标,全省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为90.92%,略高于上年的90.11%,其中,专科毕业生就业率高于上年1.74个百分点;毕业研究生的就业率也达到了99%。
受非典影响,2003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遭受空前挑战。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广东省各级政府和各高校加强了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加大投入,建立功能完善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坚决清除阻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地方性政策,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切实落实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建立待就业大学毕业生培训制度和待就业大学毕业生的社会保障制度等。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4年,广东将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率公布制度,建立待就业毕业生登记制度,提高高职毕业生就业率,完善“大学生素质测评系统”,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水平,建立常设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构建共享的网络信息平台,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课》课程建设和就业指导人员队伍建设。广东省教育厅要求,要确保今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高于去年水平;认真落实“三个适度挂钩”,即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与高等学校的事业发展适度挂钩、与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适度挂钩、与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评估适度挂钩;做到就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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