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个世纪五十年代起,我国就采取从政府角度对大学进行分级的做法,划分重点大学与一般大学。这种评估目的指向性明确,社会影响大,成为管理高校的一个重要手段。这种做法也存在严重的不足。政府本身是高等教育的投资主体,总投资量的不足与分配方向的有意倾斜,使得投入与产出(评估结果)互为因果,完全由政府主导。
目前更引人关注的是从社会的角度对高校的评估与排序。近10年来,这项活动发展较快,逐渐形成一定的影响。其内在推动力在于,社会需要了解大学,大学需要借此提高知名度,中国高校需要融入国际性大学评估体系。
现状与不足
现试就近年来国内影响较大的几种评估系统作以分析。
一、《中国高等教育评估》期刊自1995年起按学年发布“中国高等学校排行榜”,实际上是位列前30名的大学排行榜。使用的指标是办学条件、学科建设成果、学生质量,数据采集方式是各校自报、公开统计资料及社会声誉调查。以1994—1995年为例,上榜的30所大学当然够格,这表明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但从排序看就值得商榷了。举几个反常的例子:公认稳居中国大学前5名甚至前3名的中国科技大学被排在第12名,公认为最好的社会人文科学的学校中国人民大学、最好的医科学校北京医科大学分别列第25、28位,前10名中工科学校竟占了7所。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可能是评价指标“办学条件”中涉及学校规模的因素权重影响太大。
学校以多大规模为宜这是学校当局根据多方因素长期调节来确定的,培养大量学生固然是对社会的贡献,培养少量但素质很高的学生也是对社会的贡献。今后随着政府对高校规模限制的日渐削弱,学校将更加自主地确定自己的规模。在国际范围内,既有顶尖的超级规模大学,也有规模小得多的顶尖大学。以学校的规模作为指标似乎不当。
二、广东管理科学研究院的“中国大学研究与发展成果评价”按年发布,以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活动情况为指标,不限于“成果”,也包括“投入”,数据来自公开的统计资料。整个体系的特点是指标细、数据多、计算复杂,即使能妥善解决综合计量的问题,仍有不足之处。主要是关于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问题,如学术专著的认定、论文级别的划分都是复杂的问题。有一些科技奖励,在计量时也难以处理。如奖励对象有的是人员、有的是成果,有的奖励不定期或分期不明,奖励级别的不确定,部委所属司局的奖励被放大成部级奖、行业协会与专业学会的奖励被附会成部级奖。此外科技设奖也存在过多过滥的情况。科研经费统计中的主要问题是处理重复计算与区别经费来源。在该排行榜中可看到这样的反常例子:某校经费排第45名总排名第10名,某校经费排第8名总排名第47名,反差极大。以上关于经费的问题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尤显突出,与自然科学研究相比所需经费的数量级也不在同一水平。
三、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发布的论文排行榜分为4种,即《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科技会议录索引》(ISTP)与国内科技期刊。它的指标与数据采集可谓铁定,目的很明确,即单项实力的比较,可以说在它所要说明的范围内该体系是非常公正、权威的。值得研究的是:第一,为在国内期刊发表论文数与学校的规模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为消除这一影响,建议入选刊物数量压缩一半;第二,目前有论文入选SCI、EI、ISTP的学校不多,论文数量很少。以1996年为例,SCI收录论文的学校共334所,其中一半学校仅收录一二篇论文,对于这些学校再进行排序已无意义。
目前的评价体系需从多方面改进:不以学校规模作为评价指标;严格界定科研活动产出指标;科研项目只宜统计有重大影响的;科研奖励也只宜统计几种有重大影响的;科研经费指标应取很小权重或取消;重要科研奖励、重要科研项目改用累计计算的办法;统计数据应以权威机构公布的为准。
改进的方向
进行大学的评估与排序很有必要。首先是为社会用人、公众消费提供选择依据,随着中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市场经济的发育健全,会变得更为重要。如果预见到高等教育投资体制的大转变,则评估结果也会引导投资主体(政府、基金会、企业、个人)的投资倾向。评估与排序又是中国高等教育融入国际体系、促进国际交流的先决条件。与国际通行的做法比较,我国大学亟待改革之处很多。评估对于我国大学加强自身建设的作用不可低估。
设计评估指标体系应当有分析、有试测。要十分清楚地说明体系与指标的目的的指向,将一所大学排第几位,是说它什么方面好什么方面强,而不是笼笼统统的。例如各种档次的论文总数多能说明什么问题?科研经费多能说明什么问题?选取参照物对体系进行试测是简明有效的检验办法。可以根据指标体系的目的指向性,确定若干所大学作为鉴定样板,当评估结果与其吻合度较高时认为满意,对出现的个别反常现象应有合适的解释。
指标内涵非常明确、数据采集很容易的单项评估应该予以重视。单项目评估虽然只从一个侧面考察学校,但它的积极意义首先在于指标硬、可信度很高;其次,单项评估的结果可以成为综合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
多种评估指标体系并立的局面要求制定共同遵守的规则。不同的指标体系有不同的视角、数据采集方式及计算方法,自有其一定的道理。多种体系的并立可以互相印证评估结果,对于达到评估目的有积极作用。一种体系能否具有公正性、权威性,为政府与公众所瞩目,须作长期不懈的努力工作。
目前多数评估方案实行时间不长,知名度尚不高。但更加重要的问题是中国大学评估与排序的“游戏规则”有待建立,首要的是评估方案的立项管理与评估结果公布的规范化。评估方案的制定应列为管理类的科研项目,无论立项来源的级别如何,都要执行项目管理的一般程序。例如项目的目的意义,研究现状分析,研究方法,指标内涵,特色与创新之处,已有研究基础等,当然项目的主持机构、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也应是明确的。
评估结果通过适当途径公布这是评估工作的重要一环,其意义不亚于评估本身。现在常见到一些非专业性的大众媒体报道中国大学排名,既不注明来源又不知道依据是什么。应当防止这种混淆视听、误导公众的情况发生。评估涉及学校的声誉,任意发布一些来路不明的排名还可能引发侵权诉讼。作为全国性学术团体的中国高等教育评估研究会可以发挥主导作用,例如选定一种刊物集中公布评估结果;接受各校授权,对随意公布评估结果或故意隐去评估机构、指标、年度等重要背景者提出交涉。即使是按照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所获得的评估结果,也不必大肆炒作。炒作评估结果只会扭曲大学的形象,导致大学与公众对评估的反感。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1年11月27日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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