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1952年按照苏联的模式对全国高校进行院系调整后,建立了以专门学院为主体的高等教育体制。在这个体制下,全国大学实行按学科分类,除少数大学保留若干个学科外,大部分大学都只有一个学科,全国大学分为文理(也称综合)、工科、农科、林科、医药、师范、语言、财经、政法、艺术、体育、民族等12种类型。同时,在国家创新体制方面,实行教学科研分离。高等学校只从事教学;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则专事科学研究。以当今的眼光看待当时的院系调整和教学科研分离,显然有不合理的因素。因此,1978年改革开放后,大学逐渐向科学研究、综合性方向发展。今天,许多大学已经成为教学科研两个中心的综合型、多科型大学。
可是,1952年确定的以学科为主线条的大学分类标准却一直延续到现在,这种严重滞后的分类标准已经难以真实地反映当前中国大学的属性。建立新的大学分类标准已经提到日程,教育学者对此也已展开研究。
最新出版的教育类核心期刊《中国高等教育评估》杂志(季刊)2002年第4期刊登了广东管理科学研究院武书连研究员撰写的文章:《再探大学分类》。文章针对1978年以后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种新的大学分类标准。
在新的分类标准中,大学的类型由类和型两部分组成。类反映大学的学科特点,按教育部对学科门的划分和大学各学科门的比例,现有大学分为综合类、文理类、理科类、文科类、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医学类、法学类、文学类、管理类、体育类、艺术类等13类。型表现大学的科研规模,按科研规模的大小,现有大学分为研究型、研究教学型、教学研究型、教学型等4型。每个大学的类型由上述类和型两部分组成,类在前型在后。
例如:按各学科比例情况,北京大学属于综合类,按科研规模,北大属于研究型,故北京大学的类型是综合类研究型,简称综合研究型。再如:按各学科比例情况,清华大学属于工学类,按科研规模,清华属于研究型,故清华大学的类型是工学类研究型,简称工学研究型。
新的分类方法改变了过去单一模式的大学分类标准,从科研规模和学科比例两方面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当前中国大学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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