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9月27日讯 记者今天从海南省儋州市教育局获悉,儋州新州中学原校长因乱收费近日被撤销校长职务,其学校多收取学生的22945元课本费现已如数退还。
据了解,新学年伊始,儋州新州中学原校长严重违反海南省关于坚决治理乱收费的有关规定,将自愿性收费的教辅资料费与课本费捆绑并搭车收费,擅自收取高三113名学生课本费22945元,导致上百名学生拒绝进教室上课,影响恶劣(本报9月15日二版曾作报道)。
此事发生后,海南省教育纪工委高度重视,立即派出调查组深入学校展开调查,责成儋州市教育局并函告儋州市委对这种顶风违纪案件进行严肃查处。
另据海南教育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李红梅介绍,海南将再次开展治理乱收费专项检查,检查的范围是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向学校摊派、集资、收费的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检查重点是城市(含县城)示范性(重点)中小学、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等。
对群众反映(举报)有乱收费行为的农村中小学校,也要进行重点检查。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要重点检查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以择校为目的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择校等问题。对高中要重点检查违反“三限”乱收费问题。对高校重点检查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点招费、建校费和违反规定收取转专业费、补考费、重修费等问题。
对教育行政部门要重点检查通过征订教辅材料、培训等形式向出版发行单位和学校违规收取费用等问题。对于顶风违纪者一经核实,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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