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见)为认真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确保教师工资优先按时足额发放的要求,日前,由海南省财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联合组成的调查小组,历时一个月,对全省19个市县的教师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全省除两个市县的部分乡镇未能按时发放教师工资外,其他17个市县对教师工资均能做到优先按时足额发放。
据了解,中央财政安排海南的转移支付资金6305万元,现已按规定下达到各市县。同时,海南省配套安排的3320万元转移支付资金也已安排下达。这次调查组先后到15个市县听取当地政府对教师工资发放情况的汇报,并深入贫困地区的中小学进行调查。全省大部分市县都能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保证教师工资优先按时足额发放。到目前为止,全省已有15个市县将教师工资收归市县统一管理和发放。但部分乡镇因财政供养人员过多,支出结构不合理等原因,不能按时发放教师工资的现象仍有发生。为此,海南省财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要求全省各市县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优先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对部分不能按时发放教师工资的乡镇,要限期整改,不按时整改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挤占、挪用教师工资性资金,造成长期拖欠教师工资的,要追究市县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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