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日前对“一费制”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一项抽样调查。在接受访问的学生家长中,90%对当前教育收费感到满意。
据了解,2005年9月,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让学生家长明明白白缴费。根据江西省“一费制”收费标准,国贫县农村小学每学期95元,农村初中每学期155元,有住宿条件的学校可向寄宿生收取住宿费每学期30元,搭膳费10元。而在实行“一费制”之前,农村小学每学期150元,有的多达200元,农村中学每学期350元至400元,住宿费也在60元以上。以往每年开学,很多农村中小学校的老师都要到学生家中,动员家长让小孩上学。实行“一费制”后,这种局面发生了变化,家长主动让出外打工的孩子返校读书。
在会昌县,记者了解到这样一组数据:该县从2002年秋季实行“一费制”以来,至今全县小学生增加8480人,初中生增加3526人,特别是山区的洞义、永隆、晓龙等乡镇,初中生的增幅超过了50%。“实行‘一费制’后,家长交给学校的钱明显减少。而且学校账上的经费比以往更充实了。”吉安市青原区河东中心小学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政府划拨的生均公用经费按时足额到位,学校自己有钱进行基础建设了。
“实行‘一费制’后,学校不能向家长乱收费了,客观上铲除了学校私设小金库的土壤,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现象的产生。”青原区教育体育局局长龙小蓉介绍说,全区2004年收到教育乱收费举报35起,查实15起,清退乱收费金额17万余元,2005年收到举报6起,查实2起,清退金额2000余元,广大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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