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4月11日讯(记者 翟帆)4月9日至11日,教育部组织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全面试点和扩大试点的16个省(区、市)教育厅负责人赴安徽集体调研,深入了解安徽、江苏两省在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有关情况。教育部副部长王湛参加调研时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有关税费改革政策,提高认识,积极参与,主动工作,在税费改革过程中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正常需要。
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安徽省南陵县、怀远县的农村中小学,听取了安徽省、江苏省探索税费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新机制的工作介绍,并结合考察情况进行了研讨。王湛对安徽、江苏两省在税费改革中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安徽、江苏两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和教育改革的政策,在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财政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明显增加,教师工资得到及时发放,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的机制正在逐步建立。两省教育部门的同志,坚持从农村改革发展的全局出发,积极主动工作,推动了税费改革中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要求落到实处。
王湛指出,积极稳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是当前我国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改革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农村工作有了良好的社会环境,这必将对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在内的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作用。税费改革是否成功,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是关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农村税费改革中,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推进和深化各项农村教育改革。
王湛指出,《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了解决农村义务教育问题的治本之策,为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提供了重要政策保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执行,抓住关键,建立并逐步规范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体制和机制。
王湛强调,农村税费改革事关农村工作大局,事关农村教育大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参与,主动工作,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落到实处。要加强调查和研究,算好本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收支账、本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正常需求账和税费改革后的缺口账;要加强汇报和沟通,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农村义务教育改革情况和税费改革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影响;要加强学习和宣传,认真学习农村税费改革和教育改革的政策,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和解决“三农”问题的关系;要加强领导,扎实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集中力量抓、有关领导齐心协力抓的工作局面,坚持弄清实际,反映实情,提出实招,抓出实效,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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