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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成立首家少年儿童保护教育机构
200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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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4月25日消息:“这就是我的家,我再也不想出去流浪了。”这是记者近日在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听到的孩子们的心声。

  截止到目前,这个中心先后接收了50多名在社会上流浪的少年儿童,并已经对这些孩子开展了相应的九年制义务教育。

  石家庄市有关部门在去年进行的19次大规模集中清查活动中,每一次都能清查出一批有违法行为的流浪青少年。一位长期从事司法工作的干部认为,如果社会不加以保护教育,这些孩子很容易成为犯罪的“后备军”。这种现象引起了石家庄市市委、市政府的关注,他们把建立一个专门收教流浪街头的和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少年儿童的机构列为2002年为市民办的33件实事之一。在社会各界的关心下,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在今年3月份开始运转,这个中心从施工建设到接收第一批学员仅仅用了3个月的时间。

  据石家庄市司法局副局长杨军生介绍,成立这个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在一定的期限内矫治这些青少年的不良行为习惯。保教期满后,此中心学员原来有学籍的,将其转到原来学校,仍然可以按照他相应的年级上学;没有学校的,将其送交监护人;对于没有学籍、没有监护人的学员,这个中心在矫治期满后将其送到社会福利机构继续接受教育。根据由石家庄市司法局等六部门颁布的《石家庄市少年儿童保护教育中心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这个中心主要招收年龄在7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流浪、离家出走的和有严重不良行为或轻微违法犯罪的少年儿童,由监护人申请或由民政部门审送。申请保护教育少年儿童的保护期一般不超过1年。流浪乞讨或离家出走的少年儿童一般保教期不超过6个月,少保中心在对他们保护教育的同时,还积极与其家属联系,使他们尽早与家人团聚。
张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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