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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议会通过新的《青少年保护条例》
2002-06-17    记者戎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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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柏林6月14日电(记者戎昌海)为了更好地保护青少年,使他们免受互联网和电脑游戏中暴力现象的影响,德国联邦议院14日表决通过了新的《青少年保护条例》。

  新《条例》规定,今后电脑游戏也必须像电影和录像片那样,根据其内容标明不同的年龄限制级别。来自社民党的草案起草人格里泽女士表示,这样即使一些游戏可以在互联网上使用,对于父母和教师来说,至少也能够凭借这一点来判断其内容是否适当。

  此外,德国专门负责对青少年有危害的媒体进行监控的机构今后有权在没有收到某个机构或个人申请的情况下,将任何一种形式的媒体列入受到禁止的名单中,而目前的规定则是必须有人提出书面的申请。

  德国有关部门目前还在设法解决如何落实有关向16岁以下青少年出售香烟禁令的问题。格里泽认为,有许多技术手段都可以用来确定在自动售货机上购物者的年龄,例如可以将购买者的出生日期储存在自动售货机的购物卡上。此外,电影院今后只能在晚场电影前播放有关烟草方面的广告,因为根据调查,晚上6点以后只有1.4%的电影观众年龄在16岁以下。

  据悉,任何违反《青少年保护条例》的行为将会面临最高金额达5万欧元的罚款,而先前的最高处罚额为1万欧元。本月21日,由德国各州代表组成的联邦参议院将对该《条约》进行最后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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