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2日电(记者蓝燕)教育部今天公布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这是继1999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以后的又一个指导、规划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文件。
《纲要》指出,心理健康教育的总目标是: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他们的潜能,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目标是:使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能力。
《纲要》明确提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
——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
——面向全体学生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
——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
——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
——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
——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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