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改革坚持了“三稳”原则□开考综合测试不能降低单学科的作用□“课改”与“考改”应相辅相成□考试科目由“刚性”开始向“弹性”过渡
新一轮高考“3+X”改革重点和难点在于内容改革,其目的是通过改革“考什么”,使高考更加有助于普通高等学校选拔合格新生,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从教育部改革方案发布并开始改革试点,直至今年全国都进行了改革实践,已经有四个年头了。那么,这几年的高考内容改革取得了怎样的成绩和经验,在此基础上应该从哪些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措施?这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笔者不揣冒昧,想以“回头看”的方式就下面几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命题改革“三稳”原则保证了内容改革的健康发展
考试内容的改革集中体现在命题环节上。高考“3+X”内容改革的核心问题是,比以往更加注重对考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查。改革实践证明,在命题环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提出的“稳中求进、稳中求改、稳中求新”的“三稳”原则,才能保证高考内容改革得以稳步、深入、健康发展。
为逐步落实上述原则,命题部门和命题专家们做了长期的调查研究、总结命题改革试点经验及深入开展教育测量学等多方面学术探讨工作,主要包括:在深刻认识和理解国家对普通高中毕业生所要求必备的素质和能力基础上,研究对进入高一级大学学习的学生应当考查哪些能力和素质;当前以纸、笔形式为主体的大规模统一考试,能够测量学生哪些能力和素质;在推进内容改革的起始阶段,在现实各种条件制约下,命题时怎样具体体现对考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查,同时又不以突发的方式出现,使考生和社会各方面比较容易接受。
“遵循教学大纲,但在应用与选材上又不拘泥于大纲”的命题指导思想,有利于摆正考试与教学的位置
谨慎、稳妥地处理好高考内容测试范围与高中教学大纲的关系,摆正考试与教学的位置,解除人们担心“超纲”和增加考生学习负担的疑虑,是改革之初遇到的另一重要问题。教育部在改革方案中提出的“命题范围遵循中学教学大纲,但不拘泥于教学大纲”的命题指导思想,在改革实践中得到了贯彻。
其实考试(社会化、大规模考试,不是校内考试)与教学如何摆正各自的位置,恰当处理高考考试内容测试范围与高中教学大纲的关系,是自高考制度诞生以来一直存在着激烈争论的焦点问题。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诞生的高考《考试说明》就是为解决这一焦点问题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制订高考各科《考试说明》,命题范围和考试方式则以《考试说明》为依据,实现了命题范围遵循教学大纲的科学衔接与过渡。尽管在此次改革之初,《考试说明》的存废问题也曾引起争议,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实践检验,制订《考试说明》是一种好方式。
根据内容改革的新要求,科学制订《考试说明》是一项科研与实践紧密结合的繁难任务。它必须与时俱进,既准确反映改革的新要求,又必须十分贴切地反映教学大纲的修订变化情况及教材改革的新动态。所以《考试说明》近年来几乎每一个学年度都进行修订,这是客观形势的要求。
那么,改革过程中采取了哪些具体原则和办法呢?主要有:在命题范围的控制上,凡涉及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相关内容的测试,一定要遵循高中教学大纲,但在应用上又不拘泥于大纲,考生要能利用已学的知识,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在试题设计上要逐步实现由过去比较注重知识立意向以能力立意转变的命题原则,增加应用性和能力型试题;命题取材更加密切联系我国和世界文化、经济、科技、教育、社会的发展;在试卷类型与结构上采取了以单学科知识与能力测试为主导,增加“综合能力测试”的试卷类型,注重打破传统封闭的学科观念,在考查学科能力的同时,向考查跨学科的综合能力过渡;在试卷长度控制上要适当缩短,给考生留出更多思考作答的时间,逐步改革过去那种高速度、高强度应答做题的局面;在试卷中题目的布局上,要有利于考生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作答,以利考生能力的发挥;在试卷总体难度控制上,随着扩招形势的发展适当有所降低,但要保持其固有的选拔功能和区分能力。
综合能力测试项目的开考并不降低单学科的地位和作用
在强调内容改革这个重点时,突出了学科能力和综合能力的考查力度,增加了“综合能力测试”项目,这是高考“3+X”改革重在内容改革的一大特色。尽管人们还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但还是初步恰当地处理了学科能力与综合能力测试的关系,既突出了内容改革这个重点,又比较符合中学教学的实际情况,确保了不降低单学科教学的地位和作用。
具体的原则和做法是:在考查学科基础知识的同时,注重对该学科知识的综合性理解、掌握和运用的能力测试,而不只是死记硬背已有的学科知识;对小综合(文综、理综)、大综合(含政、史、地、理、化、生六门学科)能力测试而言,命题操作原则首先注重各单学科内的综合,其次才是跨学科的综合。跨学科综合试题比重约占20%左右,将随着中学教学改革进展情况而有所加大。从“综合能力测试”试卷结构来看,小综合基本体现各单学科的主干面貌,跨学科的综合题目比重较小,整个试卷的“拼盘”结构明显,而大综合试卷很难体现各单学科的主干面貌,但“拼盘”痕迹比前者小些,这是由该项目的性质及在录取中的权重、考试时间限制、试卷长度、难度控制要求等因素决定的。
“课改”与“考改”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密切关注和支持课程改革试点省参加高考“3+X”改革,努力做到“课改”与“考改”工作相辅相成,互相促进,这是内容改革过程中又一不容忽视的重要目标要求。最早参加教育部课程改革的两省一市(山西、江西、天津)也先期参加了高考“3+X”改革。“课改”与“考改”都是教育部的工作部署,“考改”在内容上必须与“课改”的内容相衔接,使参加“课改”试点省的高中毕业生在高考中正常发挥自己的水平,从而实实在在地对课程改革起到支持与促进作用。为此,教育部考试中心曾组织相关命题专家对“课改”省进行了多次缜密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套“考改”与“课改”相衔接的单独试卷,实际考试后得到了课改试点省及有关方面的认同。为探索大面积推广高中课程改革和实施全新的课程标准后,高考内容改革如何与之适应积累了一定经验。
考试科目设置由“刚性”开始向“弹性”过渡
在新中国高考制度半个世纪的演进与改革发展历程中,考什么科目是根据中学开设的必修文化课程决定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曾进行过重要的调查或改革。直到此次高考“3+X”改革模式出台前,所有过去那些调整与改革,都存在一个很大的矛盾——“刚性”有余,“弹性”不足,使得在考什么科目上,高校与考生都失去了选择权。每次调整与改革都是文、理绝对分科,有时把某学科的必修课排除在高考科目之外(当然在会考制度基础上实施的高考改革出现这种情况是可以理解的),且一定就是六七年之久,对高中教学带来了深刻影响,多次受到教育家、两院院士的质疑。
此次“3+X”高考科目设置改革模式,笔者以为是解决上述矛盾的一个好办法。“3”为语、数、外必考科目,体现了科目设置中的共性要求;“X”是选考科目,从理论上讲,应涵盖中学开设的所有必修科目,是开放的多个科目,由高等学校选择决定,考生则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志愿选择相关高校确定的科目参加考试。从而使高考科目设置由“刚性”向弹性过渡。直到今年祖国大陆都实行这项改革时,“X”的构成就出现了一些新形式,初步呈现了弹性趋势,选择性、开放性已露端倪。
建立学生在中学期间各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奖励记录是内容改革的重要补充办法
除推荐保送生、公认知名学科知识竞赛优胜者等少数学生之外,对绝大多数考生来说,高考成绩几乎是他们进入高校的惟一依据,这也是多年来高考改革举步维艰的重要原因之一。显然要较好地解决这个矛盾,仅靠高考内容改革是不能完全奏效的。幸好有消息说,某直辖市将试验在录取环节除依据高考成绩之外,还将采信高中毕业生在中学成就的记录,尽管具体实施措施还未出台,然而,一旦付诸行动,笔者以为必将成为高考内容改革的一项重要补充办法。
从深化高考内容改革的长远观点来看,由于现实的大规模、社会化全国统考机制存在着“先天”的局限性,测试内容设计再科学,也不能将进入大学学习的合格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素质一一测量出来,而没有测量的那些特长、素质部分又不能在录取环节得到正确、合法的反映,这对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始终是一个很大的遗憾。因此,除依据高考成绩之外,在高考录取环节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办法,记录考生在中学取得的各方面的成绩、表现,并确定其在录取时所占的权重,是高考内容改革发展的趋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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