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在大力加强示范性高中建设过程中,依托名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了优质高中的进一步发展。“九五”以来,全省多渠道投入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资金近55亿元,增加校园占地面积6000余亩,建筑面积433万平方米,有效扩大了高中优质教育资源。据统计,今年,该省高中阶段学校共招收新生52.73万人,初中毕业生升高中的比例已达到82.8%。
浙江省在依托名校扩大优质高中资源时,主要采取了这样几种形式:
一是省政府、省教育厅制定相应政策措施,鼓励各地通过“国有民办”体制改革,吸纳民间资金,改造薄弱高中,改善办学条件,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
二是充分利用省示范性高中的办学优势,根据“独立校园、独立法人、独立核算、独立办学”的规定,举办“国有民办”性质的分校。
三是公办高中与企业合作,吸纳社会资金,改制为民办高中,使办学条件差、学校规模小的状况得到迅速改观。这种形式必须保证学校原有公办招生存量不变甚至有所增加,招生增量部分执行民办学校收费标准。
四是由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出面组建教育发展公司,再由教育发展公司向银行贷款、向社会融资,举办高中阶段教育,扩大高中教育事业规模,满足社会教育需求。
在引导各地公办高中办学体制改革中,浙江省始终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凡有利于高中教育数量扩张和质量提高的办学形式,都允许尝试;二是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并努力使其保值、增值;三是公办优质高中资源应不断增加,以使不同家庭经济状况的学生都能接受良好的高中教育;四是既要发挥高中“名校”的优势,又要注意保护好“名校”的品牌;五是通过尝试高中多种办学形式,适当提前使用高中办学经费,并引导教育经费的合理流向,民间资金应更多地投向非义务教育阶段;六是新增普通高中要建在大中城市、县城或大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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