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将在总体保持稳定的基础上继续推进“3+x”高考科目设置改革。今年秋季高考,除辽宁、江苏外,全国其余省、市、区均继续采用本地区2002年秋季高考选用的科目设置方案。
2003年秋季高考,辽宁将首次在教育部部分直属高校中采用“3+文理大综合+1”的考试方案。据了解,辽宁的“3+文理大综合+1”中,“3”指语文、数学、外语,“文理大综合”指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六门学科的综合。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1”是指高等学校根据招生专业要求,从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六门学科中选择一科作为选考科目。200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将根据各批次的招生计划,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四门必考科目确定各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根据四门必考科目的总分,在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内,按高校要求进行投档。选考科目“1”明年不计入考生总分,也不单独对“1”划线。在录取时,由教育部部分直属高校在投档范围内根据招生专业要求自主使用。对于“1”,考生也可以不选考,也可以多选择几科参加考试。
除辽宁外,江苏是今年高考科目设置发生变化的另一个省。2002年高考,江苏实行了“3+文理大综合”模式,今年将实行“3+2”高考方案。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每位考生必考的学科。“2”是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学科中,由考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高校的要求自主选择两门考试科目。实行“3+2”高考方案后,考生在高三上学期结束前,仍要由江苏省统一组织命题实施“综合”学科考试,“综合”考试成绩不计入高考总分,但记入学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此外,全国其他省、市、区今年将继续选用2002年各自的高考模式。北京、上海各自自主命题,其中北京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模式,上海在自主命题,选用“3+文理大综合+1”模式的同时,为满足部分考生的特殊需要还将同时开考高考全国卷“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高考全国卷“3+文理大综合”;广东、河南继续采用“3+大综合+1”;广西今年高考将在去年该自治区高考科目组合的基础上略有调整。除以上省、市、区外,全国其余省、市、自治区均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高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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